央廣網郴州4月2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23日)上午八點半,湖南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公開審理了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和夏際玉,犯故意傷害罪一案。他們傷害的對象是當地一個瓜農鄧正加,並且在執法衝突中,導致鄧正加倒地身亡。
  去年7月17日早3點,臨武縣蓮塘村的瓜農鄧正加夫婦起大早,去地里摘西瓜。上午7點,夫婦倆去縣城擺攤叫賣。據鄧正加的妻子黃細細介紹,當天上午,他們兩次遇到城管隊員,第一次,城管隊員一句話也沒說,就拿走了幾個西瓜。夫婦倆一商量,決定換一個地方繼續擺攤。結果,再次遇到城管。夫婦倆交給了城管隊員100元錢,但是卻沒有收到任何票據。於是,氣不過的黃細細就罵了一句:“土匪!”
  就因為這句話,鄧正加夫婦和城管隊員起了爭執,進而演變成扭打。
  黃細細:一句都不說,他們就拿我的西瓜上車了,我就罵了兩句,他就來搶我的秤,拿起來就打我老公,又把我打到地上,我想救我老公,我問我老公是不是死掉了,他們說沒有死,他們又踢我老公,我老公就死了,當時就給他們打死了。
  瓜農鄧正加當場死亡。案發後,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四名城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但是對案發細節,被害人家屬和城管隊員的描述卻有所不同。
  被害人家屬和現場的一些目擊者都表示:當時城管隊員是用秤砣擊打鄧正加的頭部,才致其死亡的。
  鄧正加的侄女:大伯父被打突然死了,那個城管拿秤砣直接打到他腦門上,然後我大伯父坐在那個樹上,暈暈地坐在那個木頭上,城管看了他說他沒事,就過來踹了兩腳他倒地了,等我大伯母醒來以後,過去幫他動他然後沒事了。
  對於這一說法,臨武縣官方卻予以否認。
  臨武縣縣長賀遵慶:從我們現在初步調查的情況來看,這個應該是沒有這種情況。
  根據廖衛昌等城管隊員的描述,7月17日事情的經過是另外一個版本。當天上午10點,廖衛昌等幾名城管隊員照例巡查,遇到了違規擺攤經營的鄧正加夫婦,作為執法三大隊的大隊長,廖衛昌上前規勸瓜農夫婦離開,但是鄧正加夫婦不配合工作,雙方發生了口角,城管執法人員就暫扣了鄧正加夫婦4個西瓜,並要求他們到規定合法的地方擺攤經營,之後,執法人員便離開了現場。
  可是當天上午10點50分,廖衛昌等人巡邏到另一路口時,再次遇到了鄧正加夫婦,雙方從言語衝突上升到了肢体衝突。在此過程當中,鄧正加突然倒地身亡。
  鄧正加倒地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尤其是“頭部是否遭到了秤砣擊打造成死亡”成為了案件焦點。於是死者的屍檢報告成為了案件定性,甚至庭審量刑的重要依據。
  案發第二天,7月18日,鄧正加的屍檢報告顯示:死者頭部、軀幹、四肢等部位有軟組織損傷,顱內有傷情,但是並不能以此來確定鄧正加的死因是被秤砣擊打頭部。
  7月19日,臨武縣官方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當天支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一共89.7萬元。當天晚上,鄧正加的屍體由家屬按照當地風俗安葬。20日上午,當地警方對6名涉事城管刑事拘留。當天下午,臨武縣城管局局長,分管城管局執法三大隊的黨組副書記被雙雙免職。
  去年底,12月27日,廖衛昌等4人涉嫌故意傷害案在永興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一審當庭宣判,4名城管工作人員均獲刑。被告人廖衛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法院一審理還原了案件經過,2013年7月17日上午,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與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因鄧正加妻子黃某謾罵行政執法人員,且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四被告便上前對鄧正加進行毆打,誘發鄧正加死亡,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鑒於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腦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導致其發生的誘因,結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節以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因此依法對廖衛昌予以從輕處罰,對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予以減輕處罰。但是一審判決後,四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
  在二審庭審中,涉案城管廖衛昌依舊認為,自己並非故意傷害。
  記者:你們與黃細細、鄧正加爭執的過程中,有沒有人使用秤砣、鐵棍這些器械?
  廖衛昌:我沒有看到。
  記者:沒有誰用過?
  廖衛昌:是的。
  記者:你們平時執勤的時候攜帶器械嗎?
  廖衛昌:沒有。
  記者:秤桿是你折斷的嗎?
  廖衛昌:不是的。
  一枚秤砣成為法庭辯論的焦點,但是法律的天平始終不會向暴力傾斜。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表示,城管執法需要規範,城市也需要給商販一定的空間。
  曲新久:各地城管不太平衡,有些地方可能規範好一些,但在有些地方沒有非常規範的流程規定,往往攤販和城管直接發生一些言語上的碰撞和衝突,這種碰撞衝突了以後,往往會形成肢体上的衝突,現在法律並沒有診斷對攤販的身體進行這種執法權力,所以這就造成了非常大的執法模糊。公民也有正當防衛的權力,城管執法會構成對攤販的一些傷害,所以可能未來各個地方對城管的執法應該更加的規範化、標準化,城市需要給攤販留合理的空間。  (原標題:湖南臨武瓜農死亡案二審開庭 4名城管否認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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